台江內海及其庄社

发布日期:2025-01-04 19:03    点击次数:138
台江潟湖港汊,水上世界,窮人家的生地,採捕活命之所。港汊,或為海水支流深入陸地之口,或為溪水入海之處。淺者為海坪,曬鹽、養蚶、築塭之所,深者港到迂迴,泊船、採捕魚蝦之域。小杉板,通行內海各港汊,航運發達,間接促進台江沿岸庄社,社會人口的流動交流。1738年,《台灣志略》出產水利條,即言「捕魚處所,有蠔、潭、港、塭之分。」蠔者,指海坪產蠔之處而言;駕小船用鐵鈀於水底取之;潭者,平埔開窩,積水甚深,魚蝦多蓄其中;港者海水支流處;塭者,就海坪築岸納水蓄魚而名。港、塭、海坪三者,可說是早期台江社會發展的經濟基礎,也是環海地景。 《重修台灣府志》水餉條描述:「港者,海水支流之處。塭者,就海坪築岸納水蓄魚而言」,1752年《重修台灣縣志》雜餉條說得更清楚,「塭者,就海坪築土岸,潮則岸沒,汐則水積,魚聚其中。內地或種蟶及蚶,或養海蛛取粉,台江但資蓄魚。」台江耕塭的歷史,可上溯到明鄭一代,當時已開徵塭餉,《諸羅縣志》餉稅條:「水餉、雜稅之徵,多屬明鄭竊踞時苛政。」從《台灣府志》、《諸羅縣志》所載,卓加港、含西港、西港仔港、灣港、新港溪、洲仔尾港等五處港汊,皆有魚塭。 港溫和一,台江塭業至少在17世紀末已有相當規模。就海坪築土岸,做塭人稱為「擔土窟」,昔日用人力及牛車,一擔一擔將塭底的坔土挖出,填築塭岸,水深及膝,率為淺坪塭,一口魚塭大多逾甲地。淺坪塭養虱目魚,這項塭法至今尚存。1694年《台灣府志》水利條記載,在新港、灣港之南,「鼎臍挖」與「潛蟳塭」相連,產魚蝦,在安定里則有「草塭五塭」,夏秋產麻虱目魚。《台灣府志》形容虱目魚,生於海塭中,味雖清而帶微酸,這樣的滋味,令鄭經也難以抗拒。《諸羅縣志》雜記條記載:「鄭經酷嗜麻虱目,台人名之曰皇帝魚。」「皇帝魚」夏天時最好吃,秋冬則肉澀。1740《重修福建台灣府志》物產條則說,虱目魚「魚塭中所產,夏、秋盛出。狀類鯔,鱗細,台以為貴品。」虱目魚,從鄭經王公貴族到平民百姓的阿公阿嬤,一直是台南人最難忘的滋味,從魚頭到內臟,無一不可料理,早餐嘗虱目魚粥,中午煎虱目魚肚,或是和著薑絲煮清湯,清淡酸甜最是好吃。虱目魚既是台灣人日常飲食中的貴品,經濟價值必不低,台江港塭之利,也吸引不少府城富家商業資金的投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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